??服務對象
??1. 政府與司法部門
??住建部門、發改委等行業主管部門,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:組織研討,反映房地產企業在實踐中遇到的共性問題,幫助政府部門、法院了解最新行業動態。
??2. 房地產開發與運營企業
??匯總行業共性問題,向監管部門反饋建議,推動政策優化。對企業間合作糾紛進行調解。組織法律實務培訓、案例研討。
??3. 行業相關專業機構
??搭建行業交流平臺,合作開展房地產法律研究,推動理論實踐結合,促進專業資源共享。
??4.仲裁機構
??與上仲、北仲、貿仲、廣仲、深國仲等多家仲裁機構共建行業糾紛解決機制、專業資源共享等,推動“調解+仲裁”機制快速銜接通道。


